各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建设工程监理领域专业人才,促进我国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精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在主管部委指导下合作开展《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证书培训考试工作。
为满足培训需要,决定于2014年2月和5月在辽宁省举办2014第一期、第二期《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设系统监理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环保系统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相关行业拟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培训内容
1.工程环境监理概述;
2.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
3.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
4.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
5.工程环境监理的组织协调;
6.工程环境监理信息管理;
7.典型影响生态工程的环境监理;
8.实施绿色施工及绿色环境监理;
9.案例精选及实践课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2014第一期
报到时间:2014年2月25日下午
培训时间:2014年2月26日-28日
培训地点:沈阳市柳湖宾馆(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电话:024-31015566)
(二)2014第二期
报到时间:2014年5月6日下午
培训时间:2014年5月7日-9日
培训地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际会议中心(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电话:0418-3351448)
四、培训及考试形式
1.证书培训课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由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实践考核(大作业)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培训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
五、证书
六、报考条件
1.具备中专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4年的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1年的人员;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5.高职高专和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的在校生。
七、培训费用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费1800元、资料费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沈生 王 刚 陈东来 周 阳
报名电话:024-31018851(兼传真)、31018848、31018849、31018850、31018852
请参加培训学员将报名表(附件)于2月24日(第一期)及5月5日(第二期)以前传真至会务组。
九、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陈会婵 马 欣
电话:010-82211021 67084630 18612108224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