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环境保护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辽环发〔2009〕60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污废水处理工的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的一线污水处理人员已经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为满足广大工人的晋升需要,我校决定开展一期污废水处理工中级(四级)培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取得污废水处理工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从事污水处理一线工作3年以上;
3.企业中层管理者,从事污水处理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29日至30日,28日下午报到,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原省环保厅七楼会议室(沈阳市崇山东路34号)。
三、培训费用
11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等。食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鉴定考试
考试分理论和实际操作,经省鉴定中心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中级技能证书,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五、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24-66761305/06/07/08
联系人:王老师(13709830919),陈老师(13804064285)
电子邮件:yp31015008@163.com
收款单位: 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账 号: 06125301040015366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陵西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