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
返回 |
- 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期污水处理工培训的通知
- 2016-05-26
-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环境保护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辽环发〔2009〕60号)文件精神,我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污废水处理工的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的一线污水处理人员已经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为满足广大工人的晋升需要,我会决定开展污废水处理工培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
一、报名条件
-
报考初级污水处理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1年或随岗工作1年以上。
-
报考中级污水处理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
1.取得污废水处理工初级证书或取得国家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水处理工运营人员上岗证的,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2.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从事污水处理一线工作3年以上;
-
3.企业中层管理者,从事污水处理管理工作3年以上。
-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
2016年6月,朝阳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三、报名须知
-
初级费用1180元,中级费用13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等,食宿及交通自理。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直接报中级的需另交工作证明),报名表,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人员可一同参加,费用1500元/人。
-
四、报名方式
-
报名电话:024-66583866;66761306
-
联系人:王老师:13709830919;13066661903;
-
刘老师:13700012565
-
电子邮件:yp31015008@163.com
-
培训及收款单位: 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
账 号: 06125301040015366
-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陵西分理处
-
|